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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山东省非因工死亡待遇
    更新时间:2016-03-29 17:42:40 浏览量:3543

    山东省非因工死亡待遇

     

    1、丧葬补助费: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1000元。

     

    2、一次性直系亲属救济费: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。(直系亲属三人以上的,按12个月)。


    3、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360-460/月。



    根据:鲁人社办发〔2013〕92号

      鲁劳社〔2003〕53号

      鲁劳发[1993]343号

      鲁人社办发〔2012〕74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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